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5和2016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7〕42号)和《艺术学院2016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院对2016级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分流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5日-6月7日
联系电话:3173098
联 系 人:陈老师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5日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5和2016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7〕42号)和《艺术学院2016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院对2016级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分流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5日-6月7日
联系电话:3173098
联 系 人:陈老师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