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皖教秘﹝2018﹞14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该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双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近五年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并具有较高的研究质量(需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二)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在研的2017年度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课题的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以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领域。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准确把握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和主攻方向;选题时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针对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选题分为综合类、管理类、课程与教学类三类。各类选题都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1.综合类研究要密切关注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力求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育人模式创新研究等。
(2)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评估体系和监管体系研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保障措施研究;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优化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等。
(3)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区域化动态调整机制研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研究;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三教融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相互融通)机制研究等。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政策研究;教育与康复相结合、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建设与教学方法的研究;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研究等。
2.管理类研究要立足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教育治理结构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广泛应用,着力于管理模式创新和各项教育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教育管理水平、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1)教育“管办评”分离的体制机制下教育治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研究;基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学校管理研究;智慧学校建设的实践研究;学校安全及体育运动中的风险防控研究。
(2)修订后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施研究;新高考背景下的选课制、走班教学、分层教学的实施、评价及管理研究;安徽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实施与管理研究等。
(3)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师德标准与师风建设与评价研究;区域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研究;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有效培养的研究;高等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支持教师、校长专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具体措施研究。
3.课程与教学类研究要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基于新课程、新标准、新环境的教育教学实践探索。
(1)互联网时代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创新研究;“在线课堂”、“专递课堂”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及应用研究;综合实践和技术类课程的整合实施研究;实践(实验、实训)教学研究等。
(2)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教学实施;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教学与评价研究;职业教育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研究;职业教育及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研究;幼儿园科学保教模式的实践研究等。
(3)分层递进、有机衔接、资源整合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专题教育及其与学科课程融合的实践研究等。
三、申报办法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申报材料为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及对应电子版、申报清单电子版。
(二)科研秘书于4月24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申报清单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ackyc22@163.com。
四、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教育改革,指导教育实践,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人员申报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联系人:潘丽李明电话: 3175993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