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jcdx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了《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各单位于713日前将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联系人:潘丽

联系电话:317599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62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6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项目依托学校须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5.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8715日。请各中检单位于2018722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送纸质材料,材料排列顺序需与《中检汇总表》项目顺序一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杰,01058802730;范明宇,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

四、其他要求

1.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